微商模式的合规合法

  下面我们来讲一讲合规合法的话题。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实施是微商行业的里程碑,因为《电子商务法》明确了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合法身份,这是微商首次被我国电商领域综合性法律纳入管理范畴。在此之后,微商行业不仅会受到法律的监管,同时还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微商代理模式的设计中,要务必规避有涉传风险的机制设计,这样才能确保品牌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健康发展。为此,品牌方需要重视合规与风控体系的建设,只有依法依规、注重风险防控的品牌,才能在微商市场走得更远。

微商模式的合规合法(图1)

  微商代理模式的涉传风险主要体现在返利机制设计中的返利比例和关联层级因素。为了确保产品合规合法的运营下去,品牌方在设计模式返利机制的时候,务必要遵守相关政策及法律条款的规定,避免因相关机制设计不当产生涉传风险。

  也许在不久的未来,微商模式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不断的演变和发展,但无论怎么演变和发展,都必须建立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这是每一个微商品牌方都需要坚守的底线。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作为品牌方,我们要根据电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与此同时,要鼓励并监督代理商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宣传的合规合法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微商品牌的宣传中,有些品牌方存在夸大产品效果和夸大投资回报等违反广告法现象,这里要引以为戒。作为品牌方,不要整天想着打着“躺赚”的噱头博人眼球,而是要用优质的产品获得消费者的认可,用合规的机制吸引代理商的加盟。

  产品的合规合法

  在微商行业发展初期,存在一些价格虚高和质量低廉的产品,这些问题产品严重损害了微商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作为品牌方,我们必须遵守商品市场的交易规则,合理的设定产品的价格。微商品牌的发展必须坚持以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为中心,运营的核心均应回归产品销售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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