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万观众只有11万是真人?直播电商,荒蛮生长的下一个风口

  近日有关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等名人直播带货翻车,被中消协点名的消息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投帅以为,直播电商目前仍处于荒蛮生长期,确实存在着种种问题;但同时,直播电商为整个线上购物带来的流量关注和成交金额,也十分显著,假以时日,它势必会成为电子商务领域一个全新的支柱型渠道。

  一方面,直播电商数据造假几乎已是公开的秘密。

  直播电商的数据,非但普遍存在水份,甚至还形成了一个规模化的产业链条。

  通过刷量软件,可以自动控制几十上百台手机,同时打开平台,关注主播,增添人气。

  智能化聊天机器人,不但可以转发点赞,还可以通过简单的人机互动,与主播聊天刷屏。

  非但观众人数有假,成交量也有假:先下单再退货的刷单行为,也是直播电商的业界常态。

  网上曝出的“李雪琴311万粉丝只有11万是真人”、“汪涵带货退货率高达76.4%”,都只不过是行业普遍造假下的具体体现。

  另一方面,直播电商的蓬勃发展又证明了自己很可能是下一个不容忽视的风口。

  直播电商现在已经成为电子商务的标配,是电商引流的重要入口。

  按商务部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我国电商直播超1000万场,主播活跃数超40万,上架商品数超2000万,观看人次超500亿。

  2019年直播电商新增注册681家,而截至今年10月,新增注册的直播电商已达到2364家,超过去十年直播电商的注册量总和。

  直播相关主体的注册量的爆发式增长更加惊人,2018年以前,直播相关主体的注册量不足3000家,2019年迅速增至近7000家,到了今年这个数字已经逼近三万大关。

  我们可以质疑李佳琦直播间的3亿人次有水分,可注册商家的数据,却绝对是真金白银堆出来的。

  投帅从来不看直播,也没有在任何人的直播间里买过东西;但我毫不怀疑,电商直播强大的引流能力和转化优势,很可能成为线上购物的新趋势,并为电子商务提供新的渠道爆发点。

  综上

  新事物要扶持,乱象也要治理。

  为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

  规定分为总则、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附则共5个部分,对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做出多项规定。

  明确界限,规范管理,让直播电商从此有法可依。任何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以及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要明白,规范直播电商,不是要端掉直播间里大小网红的饭碗,而是为了让这个行业更好更完善地发展。让更多人认识到直播电商的优势,享受到直播电商的便利,让更多与直播电商相关的人和行业,都有饭吃,都吃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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