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出台,你的朋友圈还有微商吗?

  不久前,盼望已久的《电商法》终于出台了,关于代购,微商等话题再次被大家讨论,下面我想说说我的想法。

  微商,已经存在,并且持续很长时间了,不管红利期过没过,但它始终存在。经过长时间的洗礼,微商,也进行了不小的变化,我需要以一种冷静的眼光来看待。比如,小马宋,已经开始为微商做咨询了,这起码能够让大家知道,微商已经有一部分开始正规化了。

  ※ 微商的定义 ※

  我们最喜欢下定义,比如那些爱装逼的人就喜欢问,“你怎么看待微商”“微商是什么”等大而空的问题。微商广泛些说,就是在微信上(其实也不止微信一个社交软件了)售卖产品的人的统称。微商这个词在很多人眼中是一个贬义词,所以有很多在做微商的人说自己是跟微商不一样的,其实没那么多的定义,不论你是单纯的在微信上卖东西,还是仅仅只是将微信作为渠道,都不必逃开这个词。

  ※ 微商类型 ※

  对于微商的类型,有一位大佬总结过,可以分为“重型微商和轻型微商”,划分的标准在于获利的多少。代理机制的微商如今依然火爆,因为这样的机制可以获得很多的利润,譬如“卖面膜年赚百万”,毫不夸张,不过弊端在于,一级级代理的发展,货品都压在手里,类似于击鼓传花,这批货最后到谁手里不得而知。这样的类型可以归到重型微商里,虽然弊端很大,但是依然有很多人趋之若鹜去做,背后很简单的道理就是“钱”。

  还有一种类型是分销性质的。“分销”利用人人都是广告者,人人既是使用着又是消费者这样的理念进行营销,虽然也有上下级的区别,但是这样的企业规避了发展代理的弊端,告诉所有的分销商,你们获得的佣金是公司从利润里拿出来的,是给大家的推广费用;但是缺点在于佣金过低,不足以提升分销商的动力,这类的可以归到轻型微商里。

  ※ 微商的核心 ※

  我曾经在王强的一次演讲中听到,“看书就要看经典的书籍,学习东西也是一样。我在美国学习c++的时候,要选参考书,书店里琳琅满目各种有关c++的书籍,但是我找到了一本很薄的书,是开发c++的鼻祖的论文;当我读完之后,我真正了解了c++的核心,所以我很快能够掌握c++。”。

  微商最核心的是什么?是“分享”。分享是我们最常做的一件事,吃到好吃的饭馆了,要告诉朋友;买到合适的东西的时候,也要分享给朋友;所以,分销之所以能够做起来,就是基于我们爱“分享”的特点,如果没有了这一层,单纯的卖东西那么微商也就失去了魅力。“分享”带有社交元素,如果你有心的话,可以看到淘宝app里就有这个功能的。如何利用好分享,怎么分享那是营销层面的东西,我们不谈,毕竟经验也是不足。

  ※ 微商的发展 ※

  微商和其他事物一样,发展都会经历爆发式增长到平缓正常发展的过程。所以微商经过大浪淘沙,淘汰了不少劣质的微商;而与此同时,很多大企业也纷纷进入微商的渠道,比如,安利、海尔等。想要进入这块儿领域的企业不仅仅要打造出漂亮的产品,还要在培训、营销等方面下功夫;红利期过了,不代表没钱赚,红利期过了也就进入了一个正常发展的一个阶段,微信是一个工具,如何利用好工具就是要想的问题了。因为“朋友圈”真的很值钱,要说他会消亡,我想就算会,也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了。

  ※ 微信这棵大树 ※

  “基础设施”这个词经常被人引用,BAT已经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微信就像一颗大树,围绕它这颗大树生长着许许多多的生命;比如微信的第三方服务公司,比如我们这些围绕微信打转的新媒体工作者,我们都在“微信”这块土地上生长。微信从新定义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想要颠覆微信就要超越它从新定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至少目前看来,还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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