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生产销售伪劣减肥药被判刑
不法微商利用朋友圈做黑心生意,成本1元的伪劣“特效”减肥药差点让消费者送了性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海市虹口区法院针对一起微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婷婷(化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被告人张生(化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笑笑(化名)是个爱美的姑娘,一次偶然的机会经朋友介绍结识了专卖减肥药的微商婷婷。据婷婷介绍,她所售卖的减肥药是纯天然中药、植物配方,完全无副作用,每天1粒,不用节食,无需运动,躺着都能瘦。
笑笑关注了婷婷一段时间,发现她的朋友圈几乎每天都有瘦身成功的用户反馈,这让笑笑本来就跃跃欲试的心更加坚定了。最终她向婷婷一次性订购了3瓶共计800元的减肥胶囊。收到货后,笑笑迫不及待地服用了1粒,谁知这1粒胶囊就让她出现了严重不适,口干、头晕、心慌,被送往医院,经检查所幸没有生命危险。在家人的坚持下,笑笑来到派出所报案。
接案后,民警根据笑笑提供的微商信息,银行转账记录,很快锁定了婷婷的真实个人信息。当民警一行来到婷婷的住处时发现,这里随处摆放着空药瓶、包装盒、标签纸、各色种类的胶囊,俨然就是一个小仓库。据交代,她从2015年开始做微商卖一款减肥产品,积累了一定的客源,但是自2016年开始这一产品就停止生产了,于是她想出了偷梁换柱的方法。从其他微商处以1.3元/粒的价格购入另一款减肥胶囊的产品,再定制了之前所卖减肥产品的外包装、药瓶、标签纸等,偷梁换柱,每瓶(30粒装)以80-100元的不等价格出售,由其自己及丈夫一起通过朋友圈进行推销及售卖,并发展下级代理商。当有客户出现轻微不适的情况时,婷婷就会向她们解释这些是正常现象,并且再三标榜自己的产品是纯植物无毒无害。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婷婷销售的部分产品检验出西布曲明,部分胶囊中未检出西布曲明。
法院审理认为,婷婷及其丈夫张生结伙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婷婷系主犯、张生系从犯,婷婷到案后向警方检举了其下级代理商,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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