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需谨慎 ,一人因朋友圈卖假货被判刑!

  “特殊渠道名牌包包,只要99元,想尽快购买!”

  近年来,许多人通过微商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开始微商。由于微商门槛低,监管难度大,一些不法分子混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却不知道自己触犯了刑法!

  日前,即墨法院审理一起远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被告三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9年3月至8月,被告周某某未经MCM、L微、GUCCI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从他人处购买带有上述标识的包,并通过微商平台、微信、微博销售带有虚假注册商标的包。

  2019年8月28日,公安机关抓获周某某,在其租住的房屋内查获一批假冒注册商标的袋子。经鉴定,查获的袋子为假冒注册商标,价值136万元。

  本案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认罪。合议庭在告知其诉讼权利和有关法律规定后,审查了周某某的供述和供述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决定启动当庭认罪从宽的程序审理案件。公诉机关根据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情节,当庭发出量刑建议,周某某在其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处刑书。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周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周某是犯罪未遂,主动认罪并认罪处刑,表示悔罪。在宣判前经过社会调查,对他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因此酌情从轻、缓刑。

  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9万元以上。宣判后,被告人周某某表示将服刑,不上诉。

  法官认为,本案是通过微商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宣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典型案件。微信朋友圈原本是一个相对私密的个空间间。但是加入微商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利用微店APP、微信朋友圈等新平台卖假货。

  与传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比,这类犯罪相对隐蔽,但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提醒广大微信商家,市场交易,诚信第一,遵纪守法,诚信为本。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