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未有个人“微商”申请登记 微信“朋友圈”买卖存隐患

  根据微信官方披露的最新信息,目前该平台已发展800多万公众账号,并以每天1.5万的规模增长。与此同时,在用户端,微信月活跃用户规模也已达到了4.5亿。如今微商作为最佳创业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微商的“井喷式”发展,一方面给消费者带来了种种便利,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重重隐患。为此,省消委会和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中心提醒,消费者在“朋友圈”购物时应警惕其中隐患。

  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铺天盖地都是“朋友”发布的商品广告,护肤品、服饰、食物、生活用品等应有尽有。相对传统电商的以商品为核心,微商则是以人为核心。人与人通过关系获得信任,通过信任卖出商品是关键所在。社交购物的微商时代,追求的是关系深度,不一定要有太多的客户,只要维护好自己特有的“粉丝”团体,提升购买频率,就能够形成持续的购买。

  微商的同行竞争越来越激烈,囤货压力大,资金流少。卖家经常是为了赶紧出货低价亏本卖,且微商团队内大多是兼职人员,售后服务时常跟不上。

  在福州市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小陈,去年和朋友合伙开办了新鲜水果寄送“微店”,虽然他的确赚到点“外快”,但也抱怨“压力山大”,因为竞争激烈,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为了抢占市场,有时不得不低价出售。

  微信朋友圈买卖行为属于私下交易,微信用户并不用登记身份证等真实信息,一旦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纠纷、食品安全等问题,取证很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消委会很难受理。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