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腾讯微信的朋友圈之后 “微商”也被注成了商标

  我们可以看到,“微商”其实在2014年就已经陆续被人申请了,尤其是有一家山东天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5类商标中,天信电子商务将其中的30类“微商”商标收归囊中,包括24类,4类,37类,40类,44类,32类,17类,7类,8类,10类,11类,15类,21类,29类,3类,14类,30类,33类,18类,22类,31类,34类,39类,43类,2类,6类,9类,16类,19类,28类,由此可见该公司对“微商”商标重视。

  根据查询结果显示,微信的开发公司深圳腾讯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最早于2015年也进行过“微商”商标的申请,但是却以失败告终。其中,微商行业最为知名的广东思埠集团有限公司也对微商第3类商标进行了申请保护。

  大家知道,商标具有“在先申请”原则,一旦商标被他们注册申请,想要再申请商标基本上就很难了,除非进行花钱购买此商标。从笔者所获消息可知,现在已经有人向山东天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报价1000万进行某类商标的购买。

  在保护商标方面,腾讯引起的重视度可能比阿里巴巴、京东要弱一些,比如这次“微商”被人注册成为商标,还有之前的“朋友圈”被注册成为了商标。但是腾讯也只是把“朋友圈”申请了12类。目前,“朋友圈”还没有人在第4、13、17、23、37类申请商标注册。

  对于商标注册,我们需要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寻求帮助,并且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可以采取核心类别注册以及衍生类别注册,防止商标被抢注。早些年有些通过域名投资发财致富,近年看投资商标的人越来越多。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通过早期的低价注册后期获得高收入回报的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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